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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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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mwu995
最近台灣人在南京生子無法念國防醫學院,也沒看你出來說要破例,縱使這個小孩從三歲開始在台灣生活受台灣教育了十幾年,已經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之子。
鷹魔離申請永居權資格還很遠,你就在替他抱不平,希望能破例,我只想說,雙標啊雙標。

你那什麼咖拿來跟人家比。人家是為國爭光,懶X比雞腿,連草稿都不會打。

當年體委會為了叫曹錦輝回來幫國家打球,臨時修法通過「曹錦輝條款」,只要進過大聯盟40人名單,就可以只服12天補充役。(所以根據本條款,未來費仔如果歸化,他只要服12天補充役)

都可以修法開例讓進過大聯盟的球員「幾乎免役」,為什麼不能再開例讓中職洋將可以快速取得永居權幫台灣打球?
舊 2025-05-10, 11:4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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