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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遭40歲以上,幾乎都反對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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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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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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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需要一個比較明確的停等區,讓駕駛明確看到停讓。
畫個小格,只要這小格有站人,就明確必須停讓。停讓後,行人再通行。
不然現在只是讓行人直接踩上路,直接上去斑馬線去衝突,容易造成死傷,又說這叫不禮讓行人。
並且斑馬線多設在路口,駕駛過路口,必須注意的方向太多了,又是打斜死角多,事故機率很高的。
2025-05-09, 11: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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