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irStorms
聽起來你們行業物流風險比較小,所以這部分就沒做。
一般晶圓廠不算太掉隊的,出貨商品都在DUG/或管制商品名單內
基本都要查上下游吧!當然也要被查。
很難想像只有出口管制這項。只看下游。
|
好像有點鷄同鴨講...上游? 我記得只有在收不到貨要求償的時候會找法務。
代工廠管不了客戶,更管不了客戶的客戶,比如客戶把晶片整合到電視賣出去,
我們最多只能告知客戶我們所有產品均有用到原產於美國的技術或設備,
所以美國出口管制政策對相關技術與設備生產出來的晶片一并適用。
你們要違反美國法律是你們的事情,如果拖我們下水會找你們求償。
上面是我在2020年左右生出了一份同等義務告知書的大致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