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國安法庭?在野轟「綠色恐怖」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711899
高金素梅點名陳冠廷的提案「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
由具有國家安全相關專業知識之法官辦理」,她說,按照陳冠廷修法說明,
近年因違法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案件的判刑,都是輕判和易科罰金,
須重新訓練一批可以達到績效、能判重刑的法官,不就跟當年的白色恐怖、
戒嚴時期心態一樣?高金素梅質疑,要用軍法官來判案,
首謀判刑至少要十五年以上,「這不是戒嚴,什麼才是戒嚴?」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吳元曜說,法官加強教育訓練都有在做,也尊重法官量刑判斷。
陳冠廷則回擊,指該提案是在現行民主憲政體制與法院組織法框架下,
設立處理特定專業領域的專業法庭,
只是要求由具備國安專業知識的法官來審理國安案件,
並要求這些法官每年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安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
目的在提升司法對國安案件的專業審判能力,與威權時代軍事審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