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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我不會比較熟,我之前在晶圓代工廠,我只知道產品并不是直接交付客戶,
而是要交付到客戶指定的封裝測試廠,比較常見的是FCA跟CIP。
(題外話:去年GF被美國政府罰了50萬美金就是因爲出貨到上了實體清單的封測廠長電科技)
我方除了要配合提供原產地證明之外,報關基本上完全不關我們公司的事,更沒我的事。
至於我現在這份工作,法遵管的範圍更小,報關真的完全不關我的事情。
對我現在的部門來説,川普還沒有宣佈的出口管制調整跟FCPA執法調整才是更可怕的問題。
我上周綫上參加了一個美國的國際貿易研討會,有邀請到Amazon的代表,
Amazon那位代表説美國大型零售商訂單其實大部分是EXW,
因爲他們根本不希望中國供應商知道他們分銷網路鋪貨的結構。
我原本比較感興趣的是AMAT派來的合規代表,畢竟是美系半導體設備供應大廠,
可惜這位似乎除了我們會積極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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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遵管的範圍很大,
要管供應商管理吧?
連船舶航空器都要看吧「你們應該沒看 船運泊港軌跡」
最終端使用者證明文件也要客戶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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