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森報導比較清楚
標案500萬中華民國製,卻採購低於100萬中國雨衣
然後重新貼上台灣製
嬤嬤市長民調繼續第一,是比較會洗民調😂😂😂😂😂😂
還是給特殊人士?廠商撈錢?
一、是誰同意廠商可以用換包裝洗產地的方式交貨?(瀆職)
二、得標廠商的背景是否有相關人員與市府環保局接洽?(貪污)
三、廠商明知產品是從中國進口,違背合約內容應該罰款
且應另交第二、三標廠商或重新投標處理?
並不是未來不用最低標來混過這一次
四、當廠商告知來不及交貨
為何不去請臨時工而是從清潔隊隊員
來進行換包裝動作的決策又是誰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