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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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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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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什麼名份?
正常來說
就領薪水的看謢人員而已
哪有什麼資格分財產?
不正常關係就看怎麼個不正常法

遺產除了法律保留的特留份以外
他只要設遺囑
特留份以外的愛給誰就給誰
是個完全不認識的路人也可以

他如果生前自己處理
那就沒特留份的事了


你講的都是常識 這我當然知道

我的意思是 若女助理真的是他現在的身心靈支柱

應該給她名分好分財產給她

而不是現在把錢財交給女助理管

然後等到廖過世 廖的家人又出面指控女助理奪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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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舊 2025-05-02, 11:4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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