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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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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ndry2002
夫妻有問題 就離婚

而不是讓女助理照顧自己起居

應該讓女助理有名分

廖若過世 讓她拿走部分財產也才名正言順


什麼名份?
正常來說
就領薪水的看謢人員而已
哪有什麼資格分財產?
不正常關係就看怎麼個不正常法

遺產除了法律保留的特留份以外
他只要設遺囑
特留份以外的愛給誰就給誰
是個完全不認識的路人也可以

他如果生前自己處理
那就沒特留份的事了
舊 2025-05-02, 11:2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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