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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人家上次就上謝國樑的罷免案沒有成功。
更早之前的王浩宇、陳柏維 罷免案也都成功了。當時的綠色支持者也沒有想到可以提告。
翁曉玲提案修法後,死人連署從「結果犯」變成「行為犯」。
選罷法簽名聯署條件要搞成這樣,民進黨可是沒有贊成過,完全是國民黨靠人數優勢去壓的。
互相互相啦!當年陳水扁改單一選區兩票制以後,明明民進黨的總票數大於等於國民黨加民眾黨,席次就是少那麼多。民進黨也有送彈藥給藍白很多次的紀錄!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藍營從不讓人失望
怎樣都送給敵人反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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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5-04-30, 04:1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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