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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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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thouse
感謝指導,
我想表達的是例如報稅所得59萬,結果加上賣金子,被認為所得超過59萬(假設60萬)好了,那個會變更稅率級距上調(5%調到12%)。
https://shop.allbeauty.com.tw/goods-154.html
目前5台兩的金子網頁寫654200,假設賣兩條,654200X2X6%=78504(所得),
如果市場阿姨本來報稅所得59萬沒報這條78504收入,會跳到12%所得稅級距,大概是這意思~


賣金條,金子上面又沒有寫名字,這不像是薪資所得------
新聞是說銀樓填寫「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書」,所以國稅局那邊會有你的資料,然後申報人以為不用報,就會變成漏報可能被罰錢或補稅。


指導的話,真的不敢當...

其實我們就是留意,然後記得要申報就好了,可是我又不能直接這樣子和你說,好像你想逃稅一樣...XD

會跳所得稅級距,而你"不想"被跳上去的話,其實你找5%的人幫你賣就好了

可是我直接這樣子說,那也是很奇怪

是說,到底這樣子是不是"完全"合法,那也難說的很。到時國稅局也可以說你這樣子是"贈予"...XD

國稅局...我想可能是中華民國最有效率的單位了

千萬不要這樣子想:"被罰的金額"還少於"申報後要繳的"...

真的不小心被釘上,到時他們把整個上上下下都查到翻掉,那也是很麻煩...XD
舊 2025-04-28, 02:0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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