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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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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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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mwang
一審結果出來了,黃姓民眾無罪,翁姓警員判刑五個月又十日,其中只有強制罪的十日可以易科罰金,雖說只判五個月算輕,但這應該可以構成不適任的條件將其免職了,而且黃姓民眾應該要去聲請國賠,只有罰的夠重,以後官衙門的人才不敢再亂搞啦....



二審出來了,三重警賠150萬判緩刑,施暴警又可以開開心心的當人民保姆了
舊 2025-04-23, 09:16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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