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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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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判決指出,該案作為連署所贈送米酒價值僅27元,
法務部用以查辦賄選的「文宣附著於價值30元之單純宣傳物品」價值判斷標準,
距今已逾20年,加上近年來物價飆漲和通貨膨脹等因素,
使米酒價值更遠低於當年法務部例舉的30元微薄價值物品。

如果是因爲法規滯後了,那立委們更應該修法反映合理物價。


都低於30元了

29元也是低元30元

修法修到10000元起 27元米酒也是要起訴

比照美國1000美元零元購不好嗎?

檢調在手裡反正查個水表怎麼了

提前跟大陸法制接軌

下一步就是城管 台灣相對單位是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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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25-03-04, 08:1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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