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我覺得這些補助應該改為貸款
政府先行墊資
票房達標
政府回收資金+拿個小小幾%分紅意思一下
不拿分紅也可以
賠錢就請申請人自行負擔
申請到多少錢
就負擔多少錢
也不要用啥公司申請
五鬼運財把錢搬到個人口袋
公司申請破產、解散
不要說啥好作品
沒有民眾支持
民眾都是智障低能
看不懂我的好作品
要有補助才能把曠世巨作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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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改貸款這個方式,我原則上支持, 這樣也有利於國家財政永續經營。
但是對於普羅大衆看不懂的小衆藝術片也沒必要一棒子打死,
比如可以增加條件為在國際上得獎可以減免還款。
當然對於獎的含金量也是要進行區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