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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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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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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又見阿鳥
看新聞是為了選罷法...我還在想,選罷法還能改啥....會搞到暴力抗議

https://tw.news.yahoo.com/%E9%81%B8...-063828157.html

選罷法修法衝突中舉手表決完成三讀 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選委會查對連署人名冊時,若有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選委會應予刪除。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增訂,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


你引的新聞連結是收連署書,不是收身分證或身分證影本。

藍軍立法要收身分證影本,理由是發生死人連署,這是之前藍軍發動公投時發生的事。
結果藍軍發動公投用死人連署,卻來修選罷法,還是修罷免部分,藍軍的修法邏輯真的是一百分,一百分的不通。

而反對的主要理由是擔心身分證影本被拿去做非法使用,尤其是這次通過修法要附身分證影本,但是缺乏相關配套措施保障影本不被非法使用,再次顯現藍軍立法的粗糙,一心只是為了要提高罷免的難度。
舊 2024-12-21, 10:1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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