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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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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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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呃... 我其實是先回應你, 才看到一堆網友對你的說法也有留言. 不過那不重要. 只是我猜想可能一堆人留言你搞混了.
請看31樓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80&postcount=31) 我們一開始就把情境講很清楚. 這樣算不算嚴重? 我沒單純講"出事" 就叫警察吧?

當然我是說拿著球棒. 也可能拿著木混. 掃把, 美工刀, 拿著椅子就碴... 等可能導致同學受傷的狀況下. 我蠻想要看到您親身示範如何不能太強硬, 又必須謹愖選擇, 要注意手段的柔和, 又能夠制伏那位學生. 如果制伏不了....."只是恐怕所有人都會好奇,什麼情況下制止不了一個小孩?"



別這樣說. 各行各業都有他看到的點. 只要理性討論不攻擊他人就好.


所以狀況到底是?

以本件來講,老師在當天就已經制服了該名學生,所以並沒有嚴重到需要警察到場才有辦法處理的狀況。這也是報警在本案中看起來並不合宜的點之一。

當然,你去假設拿著武器揮舞的狀況,這就會比較複雜了點,畢竟如果學生真的發育比較好一點,已經遠超過一般十二歲小孩,那還真有可能必須通知警察到場。
不過,到時候警察也必須有一些相關輔助的警械器材,就不知道現在各警察局間裝備的整備情形。

我前面的說法當然是針對一般的情形,正常小學生的體格還不至於成年人無法對抗,會拿武器揮舞的情況也不多,所以正常情形下,老師就有能力制止小孩子鬧事了,沒有一定需要叫警察來。
舊 2024-12-04, 04:07 P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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