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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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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我比你們激進一點, 但並不贊同你們用來看國外的觀點.

先說我認為該有的作法:
1. 設定一個最低BAR of standard. (不論是暫離或長時間離開台灣的人可用)
2. 規定"持續不斷繳納, 一旦停了, 不能復辦! 沒有後門! 也沒有例外!"

簡單來說就是要這個福利, 就要"等同國內人士一般的付出!"
但我反對幾位網友什麼看待國外更有油水的那種觀點.
因為: 那不關你們的事!

政府如果短缺, 國內油水大得很的資產類別, 特別是各種不動產, 股票金融.
台灣對工作者(雖然我已經不是但還是要發聲)的抽油水太重了! 殺雞取卵!

設好那個bar of standard, 其餘就自己去選擇要不要保留這個國籍!
不爽不要留! 如果要留就按規定來, 如同國內持續的繳納! 不然要個屁!
做到了, 其餘人就少屁話! 待國內就偉大了? 對方該繳的繳完了, 那就平等!

我的一定原則: 對方盡到一定義務, 彼此比的是彼此盡的義務, 而不是比其它!
義務盡到一樣了! 地位就是平等!

現在國內很多根本沒繳啥的, 有啥資格叫? (幾位網友如果達標就不入此列)

搭順風車不分國內外! 不要用國內外來區分!
舊 2024-11-25, 10:4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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