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徒睜眼說只有自己會信的幹話,也能說得震震有詞,這是讓我佩服的地方。
高、王二人,法官已經盡可能寬容,把很多「本來應該有罪」的部份剔除,才會有那看起來少得可憐的貪污金額。但不幸,貪一元也是貪,貪污罪就七年起跳。
民眾黨徒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法官對你寬容,你就飛天。二審法官看到這種犯後態度,應該會把原本理應算進去的貪污金額都算進去重判了。
還有柯文哲明明是「圖利罪嫌」被羈押,後來檢方都是在找貪污證據,因為圖利已經板上釘釘。
說押人取供真的搞笑,北檢早在二月就開始在辦,同時也佈局跟監監聽,五月初列柯P他字案被告,到八月底才搜索,九月初羈押。
北檢有多少證據只有法官和律師才知道,民眾黨徒不會以為新聞報的那些就是北檢的證據吧?北檢監聽柯P得到什麼證據有在媒體上報出來?
當初阿扁很多證據也是被押後才找到的,真的有完全證據就起訴了啦,羈押不需要有完全證據,只要涉嫌重大就可以了,懂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