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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GOLDHAN
正常邏輯下 我也會認為 沒做橘子就回來澄清阿
但看過高虹安助理 跟柯文哲被押
還會有這種想法的人 就太白癡了

高虹安助理僅因為帳戶內立法院撥助理費比她當初約定好了薪資多了4百多元
就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詐領公有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還威脅不認罪就取消緩刑,這根本就是另類刑求
我只問誰能清清楚楚確認公司匯給你的薪水 扣除掉一堆健勞保費用後是沒錯的
查一查後說多了466元 你詐領 誰會服氣

如...

無所謂...
橘子不回來,那就接受不回來而造成的後果。
是回來比較好,還是覺得回來是白痴...
就由橘子這個當事人,未來自己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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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就是一個慣老闆作風。辦公室的零用,怎麼不是由她這個老闆來出錢?
你老闆會叫你回捐薪水來支付辦公室的筆墨紙硯嗎?

引用:
王郁文曾說,法官依舊認為她的薪資就是每月46000元含勞健保,
多出來的2500元及衍伸的加班費差額總計8223元為浮報,
然後再扣掉她也不知道怎麼算出的支出,她貪汙部份就變成466元。


你所謂的服不服氣是看金錢大小的嗎?
那你紅線超越白線一點點被拍照,你也是要申訴囉??

詐領就是詐領,王姓犯人如不服氣,
那去領私人企業的薪水,想回捐薪水給老闆花,任何人都不會有意見...
舊 2024-10-30, 01:04 AM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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