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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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私怨的部分我就跳過不引言參與了,
不過我還是想說幾句話:
1. 就算藍綠更爛或一樣爛,對於證明白有沒有違法其實并不相關。
這就像超速應該是客觀事實,你去跟交通警察講前面的超級計程車飆400公里都不管,
我才飆180爲什麽抓我一樣。
2. 就算本案辦到最後柯文哲無罪,從PG跟33,陳20,
咆哮戰神的各種媒體喊話都只能證明
民衆黨管理混亂應該也是可受公評。
3. 一堆很可疑的大企業人頭政治獻金,我支持該辦就辦,不分陣營都該辦。
就算最後立法院諸公學習美國弄出一個SUPER PAC解套,那也是將來的事。
4. 如果本案辦到最後虎頭蛇尾,那的確是執政黨丟臉丟大了,司法系統壓力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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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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