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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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想要停權
重點是⋯⋯ 「情節最重大之罪」
所以,”鐵鎚敲人有多殘忍”但可能非”最”殘忍
法律人可以再玩一招,跟無限上訴一樣⋯
敲一下,殘忍但非最殘忍!因為敲2下,更殘忍
敲2下,殘忍但非最殘忍!因為敲3下,更殘忍
敲3下,殘忍但非最殘忍!因為敲4下,更殘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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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邏輯上來講 「最」只有唯一那一個,
所以世上所有罪行除了「最重大」的那一項 之外其餘都不得判死,
但是 「最重大」這項又沒明文定義
那不是 所有的重大罪行都根本達不到「最重大」的標準了?!
幾行文字就達到實質廢死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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