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颱風假不支薪是因為颱風假其實有很多行業還是不能放的
倘若颱風假變成要支薪~那不能放的是要?比照假日加班嗎??
然後要比照休息日規定?例假日規定?國定假日規定?
"休息日加班費規範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1/3以上。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作時間者,需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因此如果是合法上班的情形,薪資就應加倍發給,並且需要多給一天假;但如果是違法上班的情形,除薪資一樣要發(第9到第12小時會與合法上班不一樣)外,還有會面臨主管機關的裁罰,要特別注意喔!
例假日加班第1~8小時以內(不論幾小時都算8小時),統一給1日工資。
加班至第9、10、11、12小時,加班費時薪以2倍(229元)計算。
(二)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與例假日加班相同,薪資須加倍發給。
國定假日加班第1~8小時以內(不論幾小時都算8小時),統一給1日工資。
加班至第9、10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倍,乘以1.34倍(154元)。
當加班至第11~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倍,乘以1.67倍(192元)。"
弄成無幾薪~來工作的照算
這除了降低一些行業負擔外也簡單計算與管理
然後也給很多行業勞資雙方彈性與方便
像台中很多地方近些年根本沒碰過像樣的颱風
如果勞資雙方都覺得沒必要放假那就能不平白損失那天工資與營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