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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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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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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判死刑的搞到這個模樣,是因為要「避免冤獄」。不然你覺得要跟過去一樣,隨便抓一個人去打一打,打到他寫下自白書,然後再直接判死刑?還是像蘇建和案一樣,因為和真兇有過節,被真兇說是共犯,然後一樣被抓去暴打後寫下自白書,再判死刑?

那你要小心不要得罪太多人,搞不好PCDVD早就有網友看你不爽,哪天他去犯案,就說PCDVD的 Earstorm-5 是他的共犯,那你就慘了。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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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10-06, 06:50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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