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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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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p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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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引用:
作者
oversky.
憲法法庭可以判合不合憲這沒問題。
但是關卡要怎麼設這應該是屬於立法院的權限吧,
大法官是憑什麼下這種命令的?
因為大法官最大 解釋權在手上
不告訴你們要殺幾個才屬於重大情節可判死 你們自己猜
精神障礙也不能死刑 但是不說如何判定 你們自己猜
國會聽證權要法條明確 但是我們大法官的條件不需要明確
__________________
永遠監督執政者陣營
而不是監督敵對陣營
這是本質上的區別
即便你跟我同一邊
2024-09-21, 09:04 AM #
19
creep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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