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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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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2
算了吧!沒啥損失,告也是跑民事。

真不爽要搞的話,就先別找人。
直接找車搞,對方還不一定會懷疑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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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4-09-18, 05:3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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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