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Storm
我的看法是「媒體不實爆料或其爆料內容之真實性」和「偵查不公開」,
其實是二個不同的議題。
你文中的澄清,想必對象是指檢方。
但是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的立場,反而是,「不應該證實內容」
期待"檢方的澄清",來論證"媒體的爆料內容"之真實與否,
以我觀點,是一個很奇怪的想法。檢方的功能是來辦案的。
當然啦,在我國,媒體亂象是相當嚴重。
試舉一例,媒體報導應該把「陳述事實」和「意見評論」分開。
可是大多都沒做到吧。
看完媒體文章,我也是常常覺得...我到底是在看報導,還是在社論啊...
"帶風向"的現象就是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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