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一審有罪就不能選了,四年之內應該可以完成一審。
還有你怎麼會有民進黨怕他出來選總統的錯覺?
現在還留下的小草已經是最純,不可能投民進黨的小草。阿北沒有出來選,這些人不是因仇恨民進黨轉投國民黨,就是干脆不投,對民進黨沒任何好處。
阿北出來選,反而能鞏固這些票不去投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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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說一審有罪就不能選總統??
候選人之消極資格限制為何?
Q:候選人之消極資格限制為何?
壹、總統、副總統: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
(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三)曾犯第84條第1項、第2項、第85條第1項第1款及其未遂犯、第86條第1項、第87條第1項第1款、第88條第1項、第89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9條第1項、第2項、第90條第1項第1款及其未遂犯、第90條之1第1項、第91條第1項第1款、第91條之1第1項、刑法第142條或第144條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上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條次於96年11月7日變更為第97條第1項、第2項、第98條第1項第1款及其未遂犯、第99條第1項、第102條第1項第1款、第103條第1項)
(四)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
(五)犯前4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於緩刑期間者。
(六)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
(七)受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或流氓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10年者。
(八)受其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九)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者。
(十)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十一)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十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Chatgpt回答
在台灣,一審有罪的人是否能夠參選總統,取決於案件的性質以及法律規定。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以下是幾個關鍵點:
一審有罪不會立即影響參選資格: 在台灣的司法制度中,一審判決不是最終判決。在一審判決後,當事人仍可以上訴至二審或三審(最高法院)。因此,一審有罪判決並不會立即剝奪一個人參選總統的權利,因為法律上仍假定當事人無罪,直到最終判決確定。
涉及特定犯罪類型可能影響參選資格: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如果一個人被最終判決確定犯有以下類型的罪行,他們將喪失參選資格:
叛國罪
貪污罪
違反《選罷法》中的某些條款(如賄選)
如果案件涉及這些嚴重罪行,而當事人最終被判決有罪且判決確定,那麼他將喪失參選資格。
當前法規的適用範圍: 目前的法律只對「最終確定判決」有影響。因此,除非當事人已經經過所有司法程序並被最終判決確定有罪,一審的有罪判決不會直接影響總統選舉的參選資格。
總結來說,一審有罪不會立即影響參選總統的資格,因為台灣的司法程序允許上訴,最終判決未定前,當事人仍享有參選的權利。但如果最終判決確定涉及嚴重罪行,當事人則會喪失參選資格。
加點油好嗎
這麼弱就別來了 換點能打得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