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versky.
你自己引用的文自己都沒看懂。
2018 年是要怎麼去告 2021 年才有的容積獎勵合不合法?
事情根本就還沒發生。
行政訴訟打的是 1991 年允建的樓地板面積保障爭議,
又不是容積獎勵合不合法。
你怎麼不說這官司台北市政府打贏,
所以容積獎勵是合法的。
會議記錄就是柯P 叫議員原件帶回,
給議員軟釘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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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疑惑,有關刑事法院和行政法院,所以拿去問AI了....
早知道要AI用200字回答就好...
就其結論來看的話,
我覺得柯P這案,應該會等「行政法院的裁決」再定讞(三審)
話說,當初柯P的法制局也有保留意見的樣子吧,
怎不讓京華城去打完行政法院後,再處理(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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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問題:
如果有一個刑事案子,要認定公務員違法圖利罪,可是該案認為違法之處,並未經過行政法院判決,但有監察院糾正,此時,刑事法院可以直接認定其違反行政法嗎? 或是引用監察院糾正文?
ChatGPT回復: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要認定公務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的違法圖利罪,其中關鍵之一是該公務員是否違反行政法規進行圖利行為。然而,這牽涉到行政法與刑法之間的關係,以及監察院糾正案的法律效力。
1. 刑事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認定違反行政法?
刑事法院在審理公務員違法圖利罪時,確實可以自行釐清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這可能包括對行政法規的解釋和適用。儘管行政法的審查一般歸屬於行政法院,但刑事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有權進行自己的法律解釋。因此,刑事法院在處理與違法圖利相關的案件時,有權針對是否違反行政法作出判斷,而不一定需要等待行政法院的最終判決。
不過,刑事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可能會特別慎重,因為涉及的法律規範是行政法規,這通常是行政法院專門管轄的領域。如果案件涉及的違法行為尚未經行政法院確定,刑事法院在認定違法時,通常會參考行政法規的明確內容、相關判例以及其他專業解釋。
2. 監察院糾正案的法律效力
監察院的糾正案並不具備法律強制力,也無法直接作為司法判決的依據。糾正案是監察院針對公務人員或政府機關違法或不當行為進行的監督性糾正。它具有行政監督性質,但並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效力,也不會對法院的判決產生約束力。
雖然監察院的糾正可以指出政府機關或公務員的違法或不當行為,但刑事法院不能僅依據監察院的糾正案來認定犯罪行為。監察院的糾正案可以作為參考資料,但刑事法院需要依據自己的事實調查、證據審理以及對法律的解釋來做出獨立的裁決。
3. 實務上法院的處理方式
在實務中,如果行政行為被監察院糾正,而行政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刑事法院仍有可能依據自己掌握的事實和法律進行判斷。然而,刑事法院在處理這類涉及行政法的案件時,可能會傾向於等待行政法院的判決,或者參考行政法院的相關判決,特別是當行政法規的解釋複雜時。
總結:
刑事法院有權自行判斷行政法是否違反,但在處理涉及行政法的刑事案件時,會謹慎對待。
監察院的糾正案具有監督作用,並非具備法律強制力的判決。刑事法院可以參考,但不能直接依據糾正案認定違法圖利罪。
刑事法院通常會依據現有的法律和證據來作出判決,但如果案件複雜或牽涉重大行政法爭議,法院可能會等待或參考行政法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