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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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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988

個人認知,中華民國公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的[補助機關]有權利義務參與驗收。

https://i.imgur.com/tLbGfNgl.jpeg


我的疑惑點一直都在於"揭露補助金額",對「招標案」的意義何在?
對我來說,看預算金額,就足以讓我知道標案規模了。
換個角度想,其實也什麼特別的壞處,都公開的資料。

先打住。有機會,我再自行找人問問好了....

揭露"補助機關"的部分,我完全沒意見。
就如你所說的,到時要參與驗收。公告裡要有。理解。
     
      
舊 2024-09-07, 07:58 PM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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