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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引用:
作者cjan.
沈董自己心裡清楚是否行賄,亂聽律師餿主意只是想賺律師費,都押了還抗告。
認招換交保,回家公司交班事情辦妥,身體養好準備坐牢。

不年輕了,姑且不論看守所裡的飯菜好不好。
年過45的人,每天幾種維他命魚油瑪卡,或是想喝咖啡來杯咖啡,這個精神就已經差很多了。何況監獄沒冷氣、電風扇稀缺。沒預算蓋新監獄,台灣多數監獄都是人滿為患。
行賄罪七年以下一年以上。挪用公司款項行賄的背信罪五年以下,比起這個更不嚴重。
聽說汙點證人的名額只有一個,判兩年以下就可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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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4-09-06, 04:14 PM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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