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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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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kp2015
你誤會了,我只是想告訴你,舉例不要用"極端例子",請用一般較普遍例子.

不然一般人不知,還把極端例子當普世法則,以為自己無能,扼腕,鬱卒,...等,不是更得不償失.


極不極端看個人啊 如果你是那種工作走不開的當然就不行啊
我家人玩日本都是半年以前就安排好了 他們可去 我不能去 我也不會悶啊
一般人我管他幹嘛 本來世界上到下每種人都有 過我們自己能力可及的範圍就好
舊 2024-09-03, 12:28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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