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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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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如果認為北檢的搜索不合法,可以向北院聲明異議,如果北院裁定搜索違法,那麼該次搜索所有獲得的資料都不能成為證據。

只是,真的有違法嗎?

一、搜索票上會記載搜索的處所,一般來說會記載的是地址,恐怕不會寫「柯文哲的辦公室」這樣的字句。
因此只要是該地址內的物品,都在搜索票的合法搜索範圍內。

二、之前木可案搜索時,民眾黨發聲明表示柯文哲辦公室不在搜索範圍內,也就是說中央黨部內有柯文哲的辦公室。
現在說沒有?

別說星期四阿伯一請假,辦公室就馬上被撤掉了吧!?
舊 2024-08-31, 02:34 PM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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