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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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SerialNo=210219
引用:
都審委員「共識決」 彭振聲代蓋柯文哲「甲章」決行
與應曉薇便當會一個月後,9月9日最後一場都委會關鍵會議中,都審委員「共識決」決議通過京華城20%容積獎勵,由主席彭振聲裁示通過,他代表蓋下柯文哲「甲章」決行,讓京華城10年爭取未果的容積獎勵,在柯文哲市府時代一舉邁向史上最高840%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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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說決議是都審委員「共識決」決議通過。
這不就是說不是 柯P 決定的。
要說是柯P 要負責,關鍵在於蓋了柯文哲「甲章」。
以前的公文流程不是應該把決議結果寫成「簽稿並呈」的公文原稿,
再由市長簽名批示「可」、「如擬」,
最後再把公文原稿改成正式公文,
加上發文字號,
這時才能蓋「甲章」。
不知公文電子化後是不是還走這一套?
柯P 要擺脫關係,大概需要這樣講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80178.aspx
引用:
美河市公文 簽名章代表政府機關
2015/3/28 14:33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8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美河市公文上是「簽名章」,不是「簽名」。相關人士說明,兩者不同之處,在於簽名章是機關首長的官章,代表的是政府機關。
相關人士強調,本案的關鍵,是內部簽呈的過程中,副市長與秘書長都曾經代核代判公文,這是很常見的現象,並無切割、卸責的問題,而是正常的分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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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柯P 上任應該有改作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ingnews/1272072
引用:
美河市案簽名爆爭議 柯P:未來誰負責就蓋誰章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馬英九與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因美河市案的簽名爭議隔空交火,柯文哲今天上午表示,許多單位的公文未送到市政府卻自行蓋章,完全是不負責任行為,目前市府正在擬案,未來是由哪個單位層級決策、執行,就由該單位蓋章。
馬英九日前向媒體表示,對美河市案並不清楚,強調當年公文是「簽名章」而非「簽名」,引發外界批評根本是推卸責任,柯文哲也砲轟說:「像這種幾百億的案子,做市長說他不清楚、不知道,那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釋吧!」
柯文哲今天上午再度就該議題指出,例如某些單位明明就是代行,公文也未送到北市府,卻蓋個台北市政府的章,他批評這是不負責任行為。
柯文哲說,針對這個問題,秘書長目前重新擬案,未來決行在哪一個層次,就由該單位蓋章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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