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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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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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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度度
租約裡沒有寫到這麼細,我弟算是龜毛的人,他們夫妻兩人也沒小孩,家具及電器等都是房東附的,使用8年多難免有使用痕跡,但我弟保證都可以用,其實看我弟退租前還會找人把全室重新粉刷就知道他是好房客。


對 那爭議就出在甲方說這些都壞了 乙方說這都好的阿 那就兩造現場去跑個一輪

我是認為 因為約前是不是沒嗆明說要完璧歸趙 或那一方要負責這些損傷 雙方認知有落差

最後 很多事情 你沒吃個一次羹 不會體會細節的重要 還有你是想吵架 還是想解決問題

所以我前篇才說 好好談 退還一個月 付一個月 兩方一起承擔這事件 不是不能談
     
      
舊 2024-08-29, 12:0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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