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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也是想不通。報帳的事情,雖然內容細項很複雜,但是原則也很簡單,不就是募多少花多少照實際花用情況寫就好?沒有收據不能報帳就自己貼錢。
只要沒有任何舞弊事件,幾百上千的價差,就是補幾個便當計程車錢的收據或是抽掉一張便當錢的收據,幾個便當改自費不能請錢就解決了。
監察院都已經公開規則,募款平台也有現成的界面直接轉檔,為什麼會搞到差這麼多錢?
募款平台的帳直接報不就好?為什麼還要匯款的改成現金改來改去?到底是要掩飾什麼?
到底是清廉的問題?還是能力的問題?領導有問題?還是全黨的人都有問題?
怎麼會有人相信這種人可以讓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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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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