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拜託,你到底知不知道『洪憲帝制』,這是袁世凱在1915年12月12日至1916年3月22日期間,試圖將中華民國改變為君主立憲制的政權。當時,國民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同意君主立憲制,並推戴袁世凱為皇帝。
然而,這一嘗試遭到了來自各方的強烈反對,包括蔡鍔領導的護國軍。最終,袁世凱在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恢復共和。
你這個法匠跟本就跟大濕一樣好笑。
美國建國的時候,也要在費城先開大陸會議,建立美國憲法。那請問在美國獨立戰爭成功前,美國要以什麼東西指揮跟統治美洲大陸?
自已的低能不是別人害的,是你自已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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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成立的是「國民代表大會」,跟後來依據憲法成立的「國民大會」不同。
而且如果我看的歷史資料沒錯的話,那時選出來的國民代表,基本上都是袁的人,所以不會有你說的拿著槍跟錢逼國大代表的事。
任何一個國家在初成立之時,都會有一個組織來進行管理,就算與後來正式憲政結構不同,也是至少會有類似三權分立制度的組織。
問題就是,你根本把幾個組織間的權責弄錯了。
我國憲法原始設計,是雙首長制,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總統是國家元首,如果一切按照憲法制度走的話,總統其實沒有什麼實權,因此沒有什麼總統施政向國大負責的事。
後面就是整個憲政體制被當時的執政黨亂搞,才越變越奇怪,那已經偏離了最初的五權憲法設計。
現在也改不回去了,未來走向三權分立,可能是惟一的路。
但不管怎麼樣,你前面講的什麼考試權是高階版的司法院,根本就是亂扯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