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我個人觀點,現在的法律沒有禁止(色情除外),所以做仿真幼童是合法的,但有沒有廠商敢挑戰主流價值觀,以發洩天生衝動來做為合法合理的訴求?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91-1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法律雖然已經准許縣(市)政府成立性.交易專區,但有哪位縣(市)長敢做?
舊 2024-07-31, 07:03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ek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