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法匠 ....
人格權姓名自由沒那麼大 . 其現實自由是被限制的 . 事實是個框架
通過語言人際 . 自我的姓名不光是自己的東西 . 也是對社會所有人展示的 . 得對別人負責的
否則造成他人辯識困擾 . 自己不被他人認識也會出事 . 如邊緣化 ..... 這代價太重
社會與自由從來不是個人的事 . 個人名字得進入社會人際才有名字的意義
剩下的煩請您去翻外勞的啥帳單啥通知啥促銷DM . 看看這些企業是怎麼做的 ??
為啥中文名英文名上下俱陳 . 通常不會只有英文 .......
若只有英文 ~ 房東老爸+代管 : 他哪位
台灣本就是中文優勢環境 . 通用性第一
而英文不是國語 ......
以上 . 您要求的原民姓名流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