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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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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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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mwang
一審結果出來了,黃姓民眾無罪,翁姓警員判刑五個月又十日,其中只有強制罪的十日可以易科罰金,雖說只判五個月算輕,但這應該可以構成不適任的條件將其免職了,而且黃姓民眾應該要去聲請國賠,只有罰的夠重,以後官衙門的人才不敢再亂搞啦....

想看會不會有長官或退休警出來說
打擊警方辦案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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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6-26, 09:29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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