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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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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20
引用:
作者sinchen
不用到釋憲
被總統退件後 要2/3立委投贊成票 法案才會過
也就是說立院這兩天都是演戲 促進觀光文創發展活動


2/3 是憲法第 57 條的規定,
已經被憲法增修條文停止適用。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已經改成 1/2 了。

中華民國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01&flno=57
引用:
第 57 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2
引用:
第 3 條
2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舊 2024-05-25, 11:2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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