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EAC212
行不行是看你自己.....
在台灣有本事的人一夫多妻也不是沒有....

這就是我要說的,這條法沒有任何意義。

我懷疑這條法有真的處罰到該處罰的人嗎?查一下可發現都是一些不小心踩到陷井的,像是夫妻感情生變失聯多年,各自再婚,但因過去沒有離婚,所以踩到重婚罪。

且社會上多得是真正一夫多妻的人,這些人什麼時候被處罰了?

過去男尊女卑,未避免女性權力受到壓迫,才有這條法。(事實上這條法也沒罰過那些多妻納妾養後宮的有錢人)

現在這條法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舊 2024-05-24, 01:30 P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