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婚姻看來是個過時的制度
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
Adsmt
講到婚姻議題,都已經通姦除罪了,這條法還存在,真的莫名奇妙。
第 237 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同性都可以結婚了,
難到人民要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也不行嗎?
行不行是看你自己.....
在台灣有本事的人一夫多妻也不是沒有....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2024-05-24, 01:26 PM #
50
EAC21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C212
查詢EAC21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C21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