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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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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1
講到婚姻議題,都已經通姦除罪了,這條法還存在,真的莫名奇妙。

第 237 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同性都可以結婚了,難到人民要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也不行嗎?
舊 2024-05-24, 01:24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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