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開版的開宗明義指出.『婚姻看來是個過時的制度』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國家,都有離婚,
開版的並沒有明確的指出哪些婚姻制度的不同,
因此.
即使你修正了,它還是婚姻制度。你還是無法解開版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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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寫的那個是廢話, 所以我直接把婚姻中最嚴重的部分指出來就好, 其餘渣就跳過了.
說得難聽點, 人數多的團體, 就要有制度; 不論有沒有制度, 對象都是自己選的; 怪制度幹嘛?
(以上不是針對您, 而是說這個邏輯本身就是解答, 我說的順序是一個定律)
樓主如果在荒島自己開立一個小團體, 就不用在意制度了, 這就是有些邪教團體幹的事情.
人多就要有制度, 大家才知道最低標準跟規範.
PS. 不要污名化我, 我就是最反權威, 反制度, 反別人怎樣, 我也得怎樣的類型.
只是陳述一個事實.
所以制度, 以及婚姻制度既然是無法避免, 重點就是解決裡面最糟糕的部分.
回到前面, 既然結婚是人思考下的選擇(不論是怎麼思考), 那對象是自己選的無誤.
(雙男結婚馬上死那個不算)
那婚姻的問題, 兩個大人就是要面對.
比較無助的, 其實是小孩子的問題.
以上說完, 有沒有大律師(S)來幫忙一下? 法律上其實也會這樣告訴你, 不論是協調還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