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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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 雖然我單身, 但這部分"貼身"經歷過不少, 婚姻中很多訴諸法律的, 要有兩個重點.
1. 要有人提出才會開始考慮跟判斷是否觸犯.
2. 要有人知道這個可以提出.
婚姻以及親子, 大概是所有法律中, 最灰色的部分, 太多難以釐清, 即使你有充足證據也未必.
為什麼? 因為當下, 不論是輔導員, 社工, 和解的協調人員, 甚至是法官, 拿捏都是不同.
白話文: 他們當下怎麼看(而且他們看法也會隨著經驗/甚至是當天時間)做出不同.
特別是親子問題, 除非當事人(那個孩子)有強烈的表達與意願, 不然基本上都是父母各說各話.
問題, 應該所有人都同意: 小孩要怎麼強力的去保護自己?
所以我說一個很實在的, 法律在這部分其實是不堪一擊, 因為基本出發點就已經假設錯誤.
但! 不能改. 邏輯很簡單, 這是孩子, 幼小生物的天性, 根本是無解的, 幼小就是弱小.
結論就是這變成大人們, 不論婚姻還是親子部分, 彼此攻擊對方缺失成為重點.
而且還必須要是很嚴重的過失, 已經有實質傷害, 而且不是小傷害, 要大傷害, 才會考量.
簡單說(且強烈點): 你還沒死, 只是呻吟, 不算.
不呻吟, 要小孩有強烈意識去保護自己, 法律上這要求, 其實是挺荒唐的.
然而這就是如今的法律關於婚姻跟親子, 特別是親子的部分.
大人有強烈意識去彼此對抗, 雖然每一個處理的人都會說重點不是彼此對抗.
但遊戲的設計, 就是要彼此對抗.
仔細思考看看就會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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