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跳海人
因為農業署有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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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用於食用的昆蟲大多是養殖的
會被叫荔枝樁象,是因為這種野生的昆蟲喜愛荔枝幼苗和果實
荔枝大多會灑農藥,如果因此間接吃到農藥死亡,那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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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想吃的就去吃吧,吃出問題就當繳智商稅而已,頂多拿命來繳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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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為農業最高主管機關 . 轄下多少改良場與試驗所研究所 . 包括農業藥物試驗所
試問 : 台灣還有哪個民政組織比農業部更懂荔枝樁象與農藥 ??
食藥署嘛 ?? 它專業夠嘛 ??
引用:
作者W3940673
我覺得法令沒載明可以吃,人民就不准吃,這樣的法令很奇怪,天底下未知的東西那麼多,規定的完嗎?
如果經過研究,這蟲吃了有壞處,然後加以限制,還說的通,只因為法令沒說可以吃就開炮,感覺這個政府單位在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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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官的顢頇直接引用法律人方法 . 以食藥署對規則的解釋為準 . 用兩億罰恐嚇 ....
夜市賣虫的 . 中藥行 . 打蜂窩賣山產店的(誰知道吃啥蜂合法) . 那些兩億也早該收收吧
台灣只有四種虫能吃 . 也太扯了
當官的跟不上時代民情 . 是官的問題 . 卻是民眾受挨
合法不合理 = 合法性危機 . 崇法務實不是這麼搞的
貝爺別來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