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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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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藍委提試用期薪水8折遭炎上 試用期有必要納入勞基法規範嗎?

(讀者投書-作者為律師、專精於勞動法曾翔。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撇除政治口水,試用期入法是可以討論的,而且筆者上述討論還沒涉及更細節的例如資遣通報、應在何時告知試用期未通過等看似枝微末節,但企業主、人資工作者無比在意的細節。這更凸顯出本次立委提案根本沒有進行全面思考,而只是在51勞動節前的一種話題性提案。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46635

看看一眾鄉民熱血幹譙惡法吃人,修法動機居心叵測,再看完這篇見解以後...............



你們在拍九品芝麻官par2---臺灣鄉民爆笑篇嗎?

同樣是嚴加批判修法草率,更凸顯出本次立委提案根本沒有進行全面思考,拿本篇見解來對照眾鄉民的幹譙,你們覺得自己的批判火力如何?

155加農炮?小水槍?

奉勸諸君,在附和老老濕之前,腦袋先冷靜下來想清楚,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不要忘了,google很好用。

這咖在七八發政文的真正意圖,諸君不知?
舊 2024-05-07, 07:36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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