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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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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走馬探花
試用期一直以來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試用期不適合後,公司要請員工寫自願離職
還是由公司開除寫非自願離職


這其實沒爭議, 公司要人走, 就是公司寫開除, 但這事情我做過(幫公司跑流程).
挺麻煩, 要先提供證據有跟對方指出哪裡不適任, 有做過什麼輔導跟改善的努力.
機車的一堆要求, 是在小孩子功課嗎? 這流程就不能簡化一點, 有義務教育?
舊 2024-05-05, 07:51 A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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