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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St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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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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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個人認為這個委員,把試用期法制三個月,這個沒人會反對
可是爭議是八折,現在被扭曲成回到二十二K

如你所說,在台灣應聘工資跟試用期實領的有很大落差
這不是普遍現象,其實不需要修法,打幾折才合理?

我在樓上都說明,勞團的疑慮是打八折後,大家都根據這個規則走
反而給了老闆有法源依據

並沒有為誰洗白,提出法案前就該先跟勞工團體溝通
看看合不合理,可不可行
而不是貿然提出來
現在被攻擊,也是活該



如你說的原本打折試用不是很普遍現象,
或是不存在兩折的落差,

法制化後變成普遍性,讓台灣人都享受試用打八折優惠。

這種法案應該是老闆們喜迎樂見的吧。
立委推動法案
沒有諮詢勞工團體的機率高,
還是諮詢過業主團體的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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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5-02, 11:13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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