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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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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是對工作權的保障
入職短時間的薪資減少,這在台灣也的確是一種慣例
慣老闆我看了不少,但我還沒看過有誰減少20%薪水的

冒然定下這種比例和時間,就註定要走上22K的路,嫌台灣勞動薪水太高也不是這樣搞的.
舊 2024-05-02, 10:15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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