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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45
#83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所以我建議的.受害者家屬自己對自己負責不優嗎..

#66



非告訴乃論,就是由國家(社會多數人)來代表[受害人]討公道,所以執行[加害者]的罪狀也依法由社會多數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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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非大的意思是,所有的非告訴乃論(公訴罪)都由受害者來負責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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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24, 03:44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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